Thursday, March 31, 2011
是自杀还是他杀?
一个人从高处跳下而亡可以归结于自杀和他杀两个部分。这是一般的科学规范。但是否这样的规范适合解释所有从高处跳下的案件?如果一切事物如此地简单,那灰色地带,罗生门事件又作何解释?人的社会不是如此的简单或是单纯的。自古以来许多事件的发生一般都是从善与恶之间的“灰色地带”产生的。例如朝代的更替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是谁决定前朝是腐败的?还不是那些当朝人士对于自己背叛前朝所给以的“合理”解释!如果人人跟随儒家思想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朝代的更替根本不存在!臣推翻君的统治还不是因为自己想做大,违背了老祖宗的教育,却以“替天行道”这样的美名为自己做了违背老祖宗的教育的行动给以合理的解释。 历史是由胜利者所写的,而胜利者往往在记录历史事件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见或是自私的目的。例如为自己的叛变做合理的解释等等。当然从中也是在宣传自己,把自己塑造为救民,救世的至高无上的统治者。虽然当中也出现一些比较贤明的统治者,但是他们对于编写历史也是存有一些程度的偏见,没有完完全全将事实给记录下来。这样的举措让后来研究历史的学者有更多找吃的空间! 回到自杀与他杀这事,跳楼其实可以分为三种或是更多。除了自杀或是他杀以外,还有所谓的自愿的自杀还是他人唆使(或是影响)的自杀。而他杀也可以以此类推。不过对于自杀,自愿还是他人唆使影响其实也难以从科学的角度来定论。虽然科学见证组往往以人的身体的肾腺素的多寡来判断自杀和他杀,但是还是无法证明是自愿还是被唆使影响。这是因为在这两种自杀的情况下死者的生理反应是一样的。 关于坠楼的姿势和状况也一样是无法正确解释这样的疑团。要知道有些专业杀手是可以蒙骗过科学见证组的这些调查因为这些杀手拥有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有绝对的能力制造他们所要的科学证据。单靠科学见证组和法医是无法找出真正的原因。那要如何才能够找出真正的原因?我想科学的更深的研究是必要的。同时调查的范围也必须扩大。当然还有其它的考虑范围必须加以确认。只有在种种的调查结果之后才能够贴近事件的真相,但也未必是真实的真相。但愿我国能够在这方面多下苦功,让真相早日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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